各位老师,如您有意愿申报,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,以下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通知:
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推荐申报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的通知
京教工办〔2015〕6号
各高等学校党委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批示和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加强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,着力提升教学技能和教学实效,建设一支有信仰、重品行、懂理论、善教学的教师队伍,更好地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,市委教育工委在总结第一批“名师工作室”建设经验的基础上,开展第二批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的评选与建设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“名师工作室”的教师,应符合《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管理办法》(附件1)有关规定,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,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学校推荐。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“名师工作室”申请,填写《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申请表》(附件2),通过校内评选,决定推荐人选,每校限报1人。
2.专家评审。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,经评审、公示确认后授牌成立工作室。
3.“名师工作室”第二批设立总数不超过8个,市委教育工委每年支持每个工作室经费8万元,年终组织考核,合格后下一年转入按项目支持模式。学校要按照不少于1:1的比例提供相应配套经费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;要把“名师工作室”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落实相关配套措施,并以此为平台培养一批教学名师,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。
申报教师按规定填写《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申报表》一式三份。2015年4月2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(申报人代表性的课题、著作、论文等学术成果和能够体现名师风采的相关材料)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,申报表电子版由学校金沙集团3354cc宣教之窗网站管理员通过办公平台的“文件报送”栏“名师工作室申报”项目报送。
联 系人:张茂林、杜建峰,电话:63089658、63088414
联系地址: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,
邮编100743
附件:1.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管理办法.doc
2.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申报表.doc
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5年4月9日